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好几个级别
4月百安达参加了三个展会:上海的劳保展、榆林的煤炭展、太原的煤炭展,5月还有一个鄂尔多斯的煤炭展。百安达展位号:D28,还有我们每年还会参加核工业展、北京的劳保展、另外还有国际上的展会,这些展会为我们的合作伙伴和服务客户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我们对合作伙伴有展会的品牌推广支持,免费提供试用产品的支持,试用跟踪服务的支持,客户的培训服务支持,还有发展客户合作的保护政策,支持政策。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第一个等级,当信息系统受到破坏时,会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不会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运营和使用一级信息系统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二是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将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信息系统被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本级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第四,信息系统被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本级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实施强制监督检查。第五,信息系统被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是为规范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电力行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办法。
对拟定为第二级及以上的网络,电力企业应当组织网络安全专家进行定级评审。其中,拟定为第四级及以上的网络,还应当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进行定级评审,电力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使用网络(除核安全外),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