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保障行为不受限制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确保其对人类社会的造福需要建立一套普遍约束力的互联网法律系统。互联网法律的重要性在于规范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保护个人和团体的权益,维护国家的网络主权安全,通过互联网法律,可以对网络活动进行监管,为网民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防止信息泄露、网络欺诈、网络犯罪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网络平台和服务提供商的管理,促进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

国际互联网治理机制应该广泛参与各方的协商和共识,尊重各国的网络主权,避免网络主权争端的发生。同时,应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网络犯罪活动,共同应对信息安全威胁等全球性挑战。互联网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更多的公众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加强互联网法律宣传教育,提高网民和企业对互联网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意识,培养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和安全意识。

法律是信息网络安全的制度保障。离开了法律这一强制性规范体系,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和营理人员的行为,都失去了约束。即使有再完善的技术和管理的手段,都是不可靠的。同样没有安全缺陷的网络系统、即使相当完善的安全机制也不可能完全避免非法攻击和网络犯罪行为。信息网络安全法律,告诉人们哪些网络行为不可为,如果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承担刑事责任。

它也以其强制力为后盾。为信息网络安全构筑起最后一道防线。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国际出入口信道提供单位、互联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国际出入口信道、所属互联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制作、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和运行体系。

第三条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与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标准管理。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2019年04月,“2019西湖论剑·网络安全大会”在浙江杭州举行。会场上,有关网络安全的一系列讨论已在进行中,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总工程师郭启全在大会现场透露,《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有望4月底出台。《等保条例》在国家支持、定级备案、密码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更新与完善,适应了现阶段网络安全的新形势、新变化以及新技术、新应用发展的要求,标志着等级保护正式迈入2.0时代。